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调整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11月06日 08:51:54 |
本报讯(记者 叶晶 通讯员 林欢)日前,我县发布《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待遇进行了调整。 从2020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一般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档次为300元/年,最高缴费档次为5000元/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仍可以按100元/年档次参保缴费。财政对当年度的缴费给予一定补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自2020年11月23日起,开始进行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请参保人员在12月22日之前完成缴费。”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徐敏介绍,本次对原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进行了初始调整,将一般参保人员原缴费档次为100元/年的调整为300元/年,对原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档次为100元/年的人员,缴费档次保持不变。需要另行调整档次的人员请在11月20日前到各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缴费档次调整。 此外,从2020年1月开始,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年龄到达65周岁时按10元/月的标准增加养老金;在年龄到达70周岁时按15元/月的标准增加养老金;在年龄到达75周岁时按20元/月的标准增加养老金。 对相关政策如有疑问,市民可以拨打12333社保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税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
原标题: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调整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