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10月21日 08:41:45 |
涉及11657名困难群众 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已完成2020年调标工作,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11657名困难群众。 根据《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杭民发〔2020〕73号),依据国家统计局桐庐调查队提供的2019年桐庐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统计数据(29687元),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2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37元;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60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32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85元调整为1386元;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及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由每人每月452元调整为504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由每人每月226元调整为252元。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0月救助金按照新标准发放,并对1~9月调标差额进行补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倪盼介绍。 |
原标题: 我县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作者:记者 王仪楚 通讯员 倪盼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