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不避让执行任务救护车被记三分罚款200元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8月28日 08:48:42 |
日前,市民许某某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被县交警部门给予罚款200元并记三分的处罚。这也是今年我县交警开出的第二张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罚单。 8月24日14时50分左右,一辆棕色SUV汽车停在了县城迎春路桐君路口的停止线上。此时,迎春路上一辆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一路闪灯鸣笛快速向这边开来。然而,由于该SUV汽车阻挡在前,救护车被迫只能停在了其后面。随后,救护车向前车亮了双闪灯,可该车依然不为所动。 这时,在前方路口执勤的县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副中队长钟钊杰发现了路口的异样。他吹响哨子的同时,还使劲地朝SUV汽车车主打手势,示意让行。可是,该车主始终无动于衷。直到20秒过后,绿灯亮起,车主才慢慢启动向前开去。对此,钟钊杰立即上前拦下了该车。“我在等红灯,等红灯过了,我再让。”开车的是许某某,当被问及为什么不让行救护车时,他如是回答。 最终,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县交警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罚款200元并记三分的处罚。 据悉,为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让行是文明、守法行为,因让行导致的交通违法记录通常不会被录入交管系统,如果因为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而造成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并依法撤销。 对此,县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属于特种车辆,于千钧一发之际救人于危难,执行任务中时刻处于紧急状态,每耽误一分钟,险情就可能加重。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是拯救他人生命、挽救财产损失的善良举动。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请大家及时避让。 |
原标题: 司机不避让执行任务救护车被记三分罚款200元 |
作者:通讯员 许翠 记者 邓晓忠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