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涉嫌制造假冒伪劣口罩受处罚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7月08日 08:42:32 |
2020年1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富春江镇朱某某个人手机微信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1月25日起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宣传“医用外科口罩大量现货供应”等字样及配相关口罩产品图片。经核实上述口罩外包装未发现生产批号及失效年月信息,涉嫌为假冒伪劣的口罩产品 当事人在完成涉案口罩首次采购后,于1月25日起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案口罩宣传信息,并将上述采购的涉案口罩进行对外销售或自用、赠送。截至查获之日,当事人共计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案口罩宣传信息18次,并在信息中多次使用涉案口罩产品照片。 经核算,当事人销售上述涉案口罩总计违法经营额13140元,违法所得350元。 执法人员于2月20日对实施扣押的涉案口罩和召回的涉案口罩进行抽样取证。检验检测结论为“样品经检验,细菌过滤效率项目不符合YY/T0969-2013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样品本次检验不合格”。 另查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口罩符合前述公函所描述的假冒产品的特征,属于该函中所指的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经研究决定,县市场监管局遵循“从一重事从重处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标注“飘安”口罩600只和处以罚款20万元的处罚。 |
原标题: 疫情期间涉嫌制造假冒伪劣口罩受处罚 |
作者:记者 李雯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