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额有变化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7月06日 08:19:51 |
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日前,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杭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这意味着你的公积金缴存额有了变化。 那么,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0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19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为29335元(2018年为2595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桐庐县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2020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以网上申报为主,具体由单位代理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杭州公积金中心网厅(gjj.hangzhou.gov.cn)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
原标题: 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额有变化 |
作者:记者 叶晶 通讯员 俞泽宽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