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6月12日 08:42:14 |
狗未栓绳致骑车载人又没戴头盔的大妈撞进花坛 这起事故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遛狗栓绳”一直都是舆论焦点,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则悔不当初。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未戴头盔+违规载人”的电动车驾驶人被狗追赶,摔倒受伤)。 事情还要从2019年7月说起。当天,沈大妈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道路上,而余大爷饲养的狗突然蹿出,朝沈大妈及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追赶吼叫。惊慌失措下,沈大妈撞向路边的花坛摔倒,导致面部和颈部受伤。治疗、休养、误工……因为这事,沈大妈损失不小。于是,沈大妈找到余大爷,希望他赔偿损失。然而,双方先后经综治办、司法所协调处理,意见难以统一。几经周折后,沈大妈便将余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余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都不服气。余大爷承认涉案的狗是其所饲养,也确实追着沈大妈吼叫。但他认为,沈大妈驾驶电动三轮车不仅没戴安全头盔,而且还载有一名成年家属,损失是因为她自己违规驾驶导致,只愿意赔偿1000元。 对此,沈大妈也承认,事发时她载着自己女儿,且二人均未戴安全头盔。但她觉得,狗虽没有咬到自己,可当时狗突然蹿出且追着自己的车吼叫,慌张失措下,自己才摔倒受伤。 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及审理后认为,余大爷对饲养的狗疏于管理,使其在公共道路上追赶、吼叫,致使沈大妈惊慌摔倒并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沈大妈骑行电动三轮车,车载成年家属,还未戴安全头盔,造成摔倒后面部、颈部受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沈大妈和余大爷各承担一半责任。 |
原标题: 这起事故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
作者:通讯员 童法 记者 邓晓忠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