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单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5月18日 08:47:40 |
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我县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单 本报讯(记者 李雯)日前,县城管局直属三中队开出我县首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行政处罚单,责令大奇山居小区物业立即整改。 5月12日晚6点30分,县城管局直属三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大奇山居小区南门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垃圾投放点缺少小区物业配备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并在红色垃圾桶中发现可回收物等。 “物业是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第一监管人,应对小区垃圾分类履行管理监督责任。”执法人员屠一帆表示,发现该情况后,执法队员现场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根据《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屠一帆补充道。 自5月6日县城生活小区全面实行“撤桶并点”以来,县城管局为每个社区配备了相应的执法力量,对小区内有无设置垃圾分类相关设施、有无设置督导员、是否有效监督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有无按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集置点等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
原标题: 我县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单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