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抢救费成功垫付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4月20日 08:52:48 |
本报讯(通讯员 吴赛梁 王琪 记者 何晓)近日,我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成功垫付抢救费用32812.48元,这是自《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以来,我县首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 3月26日17时许,县城滨江路与学圣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童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县中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受害人颅脑损伤严重。由于事故发生突然,抢救费用较大,受害人家属一时间难以筹措高额的抢救费用。 据悉,当出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或其他确需救助基金救助的情况,可以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县交警大队经初审,该起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符合我县道交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使用范围,开具了《垫付通知书》,由县中医院发出垫付申请。县道交中心在收到垫付申请后,立即启动救助审核流程,帮助受害人成功申请并完成了道路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流程,保证了伤者的顺利抢救。 目前,伤者正在县中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后续,根据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将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
原标题: 我县首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抢救费成功垫付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