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部门向公安移交首例非法捕捞案件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3月23日 08:41:20 |
日前,县渔政管理站将方某某非法捕捞一案移交瑶琳派出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全县自3月1日进入新一轮禁渔期以来,渔政部门向公安移交的首例非法捕捞案件。 据悉,3月16日晚20时10分,瑶琳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皇甫村破坑桥头下漕源溪河段巡查时发现方某某非法捕鱼,并现场查获电瓶1只、升压器1只、网兜1副和杂鱼95条。3月17日,县渔政管理站对该案件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县渔政管理站认为,漕源溪属于县级禁渔河道,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5年禁渔期制度。方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扰乱了禁渔秩序,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瑶琳镇派出所已受理了此案,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原标题: 渔政部门向公安移交首例非法捕捞案件 |
作者:记者 邓晓忠 单佳铭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