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12月16日 08:40:21 |
日前,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系我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戴某等4名被告人或是任职于装修公司、或是经营空调业务、或是经营硅藻泥业务,4人为了能够增加业务量,通过从他人处获取业主信息、加入装修行业微信群、与他人互通有无等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然后挨个进行电话营销。据统计,被告人戴某所发送和接收的小区业主信息达2万多条,其他3名被告人所发送和接收的小区业主信息亦在几千至上万不等。 公诉机关据此认定,被告人戴某等四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就该案有关事实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所增设的新罪名,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从而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以及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法官提醒,在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非法获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此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应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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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我县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
作者:通讯员 童法 记者 邓晓忠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