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10月31日 08:41:27 |
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大职权。 1999年1月,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兴建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批准兴建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在人代会上就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在桐庐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全省也少有先例。 “以前每到汛期,我们村总是容易出现水灾。自从建造了大坝,到现在为止,基本没出现过什么水灾,安心多了。”提起分水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分水镇东溪村村民林美竖起大拇指,直夸工程建得好。如今,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已顺利运行了近15年,在供水、发电、推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在创新担当中探索实践,广泛汇聚各方意志和智慧,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动桐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尤其是在2014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厘清了“议而必决、议而可决、审议备案”的重大事项范围,规范了议决运行程序,明确了违反规定或执行不力的处理办法,并在县委统筹下,于2015年形成全省第一张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 管好政府“钱袋子”是人大主责之一,县人大常委会从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入手,不断实践、有序深化,在规范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上迈出了坚实步伐。2012年出台《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细化和规范了项目立项、实施变更等环节的审查内容,着重加强对2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审查和概算调整情况(投资概算超过10%或绝对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的监督审查;2015年开始对50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进行逐个票决,项目审查实现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迈进;2017年对《办法》进行修订,把项目实施状况、竣工决算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形成了从项目可研、落地到绩效评估的全过程监督。 守护生态基底。2013年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严格自然资源保护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倡导“不砍一棵树、不挖一粒砂、不采一块石”理念,要求“一府两院”依法建立更加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机制,践行“两山”理论。聚焦产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强县”战略实施的决定》,加快形成全社会尊重创业者、支持创新者、珍惜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助力企业家真正发挥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将每年12月27日设立为“桐庐企业家日”。关注民生福祉。率先在全县各乡镇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建立“县委负责牵头抓总、决策部署,政府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实施,人大负责项目的票决、监督和成效评价”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今年6月,我县将“春风卡”送入60家民营企业,持卡企业可在人才引进、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与政策红利。收到“春风卡”时,杭州康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屠银光不禁感慨:“有了‘春风卡’,企业引进人才多了份底气,县委、县政府的真心服务与人文关怀真正走进了企业主心里,让我们能够心无旁骛做好企业。”“春风卡”的发放,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对企业的关爱,也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决定权行使已成常态。截至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已形成第5张清单,先后听取审议了82个重大事项报告,“百姓日”设立、严格自然资源保护、产业强县战略实施、法院“执行难”破解、文明城市建设、治违禁违等重大事项决定,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桐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记者 陈艺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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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