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9月03日 08:45:26 |
(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县人民政府: 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县按照法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建立学前教育办学体系、贯彻落实分级管理体制、加大学前教育运行经费、提升学前教育学科建设和教育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不充分不平衡,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明显滞后,学前教育运行机制尚需完善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重视规划,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规划对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的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妥善解决部分乡镇公立教学点低、小、散的难题,不断扩大公益性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和督导力度,保证规划执行的刚性。学前教育规划一经制定,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主动配合,确保规划落地。针对我县适龄儿童入园难、超班超额情况严重的实际,县政府要制定个性化考核措施,切实推进幼儿园建设。 二是明确责任,尽快完善我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机制并出台实施办法。要高度重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强对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要求,并加强办园的后续监管。要按照中央、省、市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的要求,努力做到“存量要清盘,整改落实要到位;增量要规范,实现四同步”。要抓紧落实好大奇山小区等配套幼儿园的整改工作,加快推进莱茵区块等新小区规范配套幼儿园的建设。 三是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办园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财政保障功能,加快推进公办园的建设,使规划中的公办园尽快建成使用。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幼儿园非编教师、保育员的工资待遇,探索建立非编教师职称晋升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名园长、名师的培养力度,积极引进男教师,健全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家校联系制度,真正发挥家长在幼教中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研究和管理,积极开展等级幼儿园创建升级工程,严格防治小学化教学倾向。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园的管理,切实保障民办园的教师权益,不断提升民办园在园幼儿的保育质量。 以上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
原标题: 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
作者: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