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强农十条” 以产业兴旺引领乡村振兴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8月16日 08:32:52 |
本报讯(记者 陈艺琨 通讯员 叶生月)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如何落实这一方针,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县出台了“落实优先方针、助力农企发展”十项举措(“强农十条”),大力营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着力培育做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实体经济,以产业兴旺引领乡村振兴。 “强农十条”立足“破难解困”“减负松绑”“重农扶农”,着力破解“三农”领域要素制约、负担过高、创新乏力、风险防控、关爱力度五方面难题,明确了保障用地、便捷融资、凝聚人才、保障用电、减免费用、杜绝摊派、鼓励创新、保险稳农、优化服务与基金稳市十项举措。 “人地钱”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要素,为破解要素制约,我县将每年安排40亩用地,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三产”融合等重点项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纾困帮扶基金用于解决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大中型农业企业短期周转融资,进一步优化美丽乡村发展基金及其子基金支持农业农村建设,发挥农民合作基金在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和主体培育方面的作用,同时通过农商行、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推动支农转贷试点以及生态贷、茶园贷、农合通贷等信贷产品创新,为农企提供便捷、优惠的融资服务。出台人才政策,重点加大对农村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企业技术人才、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返乡下乡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引育、技能、贡献等扶持奖励力度,每年落实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含上级资金)用于职业农民、乡土人才培训。 创新是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为引导农业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我县将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纯设备投资50万元(含)或设备、土建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县级财政最高给予设备投资20%、土建投资10%(计算的土建投资额最高不得超过设备投资)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同时申请上级财政补助的,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为保障农业发展,我县还将进一步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在国家、省市开放险种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茶叶、水果等特色险种,以及茶叶、山核桃等采摘作业的意外保险。设立总额均为100万元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和市场调节基金,专项用于农业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市场大幅波动引发农产品“卖难”的政府性救助。 “强农十条”还明确进一步提高对农业企业的重视与关爱,为农业企业提供常态化、全方面优质服务,引导更多的部门和群众关注、重视、支持“三农”,让农业真正成为一个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 |
原标题: 我县出台“强农十条” 以产业兴旺引领乡村振兴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