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解读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8月12日 08:49:56 |
本次解读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学法内容 政府投资条例解读 固定资产投资 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政府投资 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如:工厂、矿山、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机场、农田、水利、商店、住宅、办公用房、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等建造性工程。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一项工程由开始拟定计划至建成投入使用必须遵循的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政府投资方向 坚持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领域,以非经营性安排政府投资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政府投资应贯彻发展新理念: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 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政府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政府投资决策程序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本领域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项目单位几不得 1.不得擅自开工、违规开工 2.不得骗取政府审批、补助、贷款贴息 3.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变更建设情况 4.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5.要求施工单位垫资 6.无理由不实施或不按建设工期实施 政府投资计划与其他计划关系 1.与项目决策生成机制中前期计划之关系: 前期计划表示同意项目可以启动前期,可以申领凭该计划办理模拟选址、模拟土地预审、模拟可研报批、项目评估等。 2.与项目决策生成机制中的建设计划关系: 建设计划相当于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表示项目可以正式进入在线审批流程。 记者 陈艺琨 整理 |
原标题: 政府投资条例解读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