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助力法治桐庐建设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8月07日 08:42:50 |
本报讯(记者 陈燕 通讯员 张丽萍)8月5日,淳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楼某某诉被告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庐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撤销一案。该案是杭州地区针对区(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交叉管辖以来,淳安县人民法院异地管辖的第一例该类行政诉讼案件。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淳安县重点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两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共60余人旁听庭审。 本案中,原告楼某某不服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告知函》和桐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历时两个小时,原被告当事人、第三人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展开激烈的质证和辩论,审判长对案件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精准评判,给全体旁听人员带来一次生动的现场教学,对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县严格践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2016年9月县行政复议局成立以来,以桐庐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对强化政府亲民、勤政和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纠纷具有重大意义。 |
原标题: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助力法治桐庐建设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