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要涨啦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7月22日 08:37:50 |
本报讯(记者 陈燕 通讯员 林欢)近日,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我县退休人员养老金要调整了。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我县从2019年1月1日起继续调整提高全县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额力争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19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是缴费年限增资: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第二是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剔除各类补贴发放金额)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据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徐敏介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及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此外,2018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按本通知办法分别增加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120%的,补足到该标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
原标题: 我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要涨啦 |
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