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昨日凌晨迎来“第一捕”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7月02日 08:32:55 |
钱塘江流域禁渔期结束 富春江昨日凌晨迎来“第一捕” 本报讯(记者 钱晶)7月1日,钱塘江流域4个月的禁渔期正式结束,凡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可进行捕捞。1日零时,我县94位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开始进行捕捞作业。 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根据通告规定,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钱塘江干流禁渔期统一时间,其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倒计时:五、四、三、二、一,开捕!”深夜的富春江波光粼粼,7月1日零时一到,伴随着口号声,20条蓄势待发的渔船竞相驶出,渔船在江面上穿梭,渔民开始撒网捕捞作业。 不止是今年,对渔民来说,这是他们今后每年都要经历的捕鱼假期。“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要想水中的鱼儿多起来,春天鱼类繁殖的季节就不能撒网捕鱼。现在,为期4个月的钱塘江禁渔期结束,渔民们也开始新一轮的捕捞生产作业。为保障生产安全,县渔政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宣传等工作,提醒广大渔民在开捕前、出航前、航行捕捞作业时做好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县畜牧兽医管理局局长朱建介绍,经过4个月的禁渔期,鱼的数量和品种又逐渐多了起来,渔业资源普遍提升。但是在捕鱼期间渔民要注意不得妨碍航行进行捕捞作业,不要在夜间和天气恶劣的情况下航行作业。要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捕鱼,在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的时候不得外出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41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没收其渔获物及非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和渔船。接下来,县渔政部门也会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7月1日起只是允许持证渔民在富春江捕鱼,对于县级的112条河流,渔民还是要遵守我县从2018年开始的为期5年的禁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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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