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燃气销售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6月20日 08:30:51 |
市民应出示身份证,经查验、登记后方可购买 近日,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瓶装燃气销售信息化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6月6日起,我县瓶装燃气销售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任何单位、个人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包括送气上门服务)应当“实名登记”。 瓶装燃气用户应向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气。其中,个人用户购气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企业或者供应站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购买,而单位用户购气时,除了购气人身份证外,还应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登记过程非常简单,市民只需出示身份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工作人员将采用统一瓶装燃气实名制配送系统APP进行实名制登记,手机扫一扫,信息立马录入,不需要填写任何纸质材料,市民身份信息将同步上传到县住建局信息平台,不会存储在工作人员手机内,身份信息的保密性同时得以保障。”县住建局公用科工作人员金林表示,用户应积极配合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从事瓶装燃气销售及送气上门服务等活动时,要严格做好“实名制登记”工作,如实记录购气单位或个人的信息,对未提供相关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疑人员或情况要拒绝销售并立即向县公安机关、县住建局报告。 县住建局将对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照实名登记要求销售瓶装燃气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严肃查处。而对拒不配合实名登记并有在瓶装燃气经营场所寻衅滋事、扰乱治安秩序、侵害公民人身安全、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瓶装燃气有其特殊性,一旦发生意外,就可能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实名登记’看似麻烦,其实是给用户的安全增添保障,一旦用气过程中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登记信息追根溯源,查找到燃气储配企业、供应企业及配送服务人员,哪一道程序出了问题,一查就知道。其次,‘实名登记’后,无证经营及黑气销售将有迹可循,便于燃气部门监管打击,维护市场稳定”金林补充道,也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以“实名制”拧紧瓶装燃气的“安全阀”。 |
原标题: 瓶装燃气销售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 |
作者:记者 应致远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