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出今年桐庐首个“终生禁驾令”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5月23日 08:23:20 |
本报讯(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许翠)日前,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这是2019年首个被桐庐交警处以终生禁驾的人员。 刘某,男,1969年出生,桐君街道麻蓬村人。2017年1月25日13时50分许,刘某饮酒后(酒精含量39mg/100ml)驾驶轻型普通货车途经瑶琳镇东琳村冷坞村道地段时,与对方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邱某颅脑受重伤入院治疗,2017年12月5日死亡。经认定,刘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刘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后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已于2018年11月13日被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近日,县交警大队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那么,什么是终生禁驾。交警部门解释,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肇事司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如果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再次驾驶车辆,交警部门查实此类情况,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原标题: 交警发出今年桐庐首个“终生禁驾令” |
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