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举一反三” 办事服务“都挺好”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4月01日 08:27:37 |
本报讯(记者 李雯 通讯员 郭佳菲)“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的服务真贴心……”日前,刚办好房产证注销登记业务的谢先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F38号窗口一个劲儿地感谢工作人员。 事情要从几日说起,谢先生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拉取“无房证明”时,发现本应已“注销”的一套位于邮电路的老房子,现仍显示存在“现状”,这可把谢先生急坏了。 据悉,谢先生的这套老房子于2003年就已经完成拆迁了,且当时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这次拉取“无房证明”也是为了到杭州参加摇号买房,现在这套房子还显示存在“现状”,那就意味着不符杭州摇号买房的条件了。 为了不耽误谢先生办事,也为了确保登记安全,工作人员江本鑫立即对谢先生的情况进行核查。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在一波三折地辗转多个部门之后,终于找到了该套房产的原始纸质档案,江本鑫当即核实了谢先生的这一情况,并于第一时间通知他前来办理产证注销登记业务。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谢先生的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举一反三,及时对涉及同期的邮电路改造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其中还存在100多户的产权没有办理注销登记。这100多户,若按正常流程办理注销,需要原权利人来窗口自行办理,受理之后且要公告15个工作日(产证遗失时),万一赶上要办急事的时候可是个不小的麻烦,更有甚者还不知道已拆迁的房子仍在自己名下。不动产登记中心秉着“特事特办”、“合法合理”的服务理念,立即主动联系县拆迁部门开会研讨,本着便民的原则,双方同意由拆迁办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这100多户产证注销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 ①市民如遇房屋拆迁时,及时携带身份证明、拆迁协议书、补偿到位证明(如发票、收据)、注销登记申请、(拆前拆后照片)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证注销登记业务。 ②当未能及时办理产证注销登记时,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依然滞留在不动产登记簿内,会误导相关部门对购置首套房的判断(在重新购房过程中,因“名下有房”致使新房被作为“二套房”对待,在贷款利率、缴税方面均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
原标题: 不动产登记“举一反三” 办事服务“都挺好” |
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