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请认准“笑脸”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3月13日 07:53:55 |
外卖老板“借证”上线 舌尖安全被钻空子 【案例】“原本只是投诉外卖商家销售变质食物,未曾想,却阴差阳错地揭露了网络订餐行业背后的猫腻。”2018年9月6日,有市民通过“饿了么”APP在某外卖商家订购了一份餐点,后发现食物是变质的,遂向县市监部门投诉。当工作人员来到该外卖商家核实情况时,却意外发现商家冒用他人证照信息在“饿了么”平台从事经营活动,上演“移花接木”的桥段。 【处理结果】经查证后,市监部门认为,商家在“饿了么”外卖平台冒用他人证照的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了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行为,对商家处以罚款11000元;商家未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属于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商家处以罚款1900元。共计处以罚款12900元。 【案例点评】“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订餐行业也在不断发展,不免出现了部分商家钻空子违法违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县市监部门表示,此次事件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思考,希望通过该事件推动外卖平台的不断完善,促进食品安全建设,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县市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时,除了关注食品的美味外,还应注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信息。在订餐平台下单前,首先点开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店登记证)等资质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信息。市监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来标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建议消费者看“笑脸”订餐,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 (记者 邓晓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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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