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双禁”春节百姓宁静整洁过大年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2月11日 08:36:24 |
本报讯(记者 钱晶)刚过去不久的春节相比往年似乎更为“冷清”一些,以往“爆竹声声除旧岁”之后留下一地碎纸屑的情况几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宁静整洁的文明节日景象。这正是我县实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的成果展现。 大年初一,经历了一年忙碌的人们大多还在享受难得的团圆,县城的环卫工人已经早早地上路清扫了。不过他们今年并没有像往年那样为一地纸屑烟尘而烦恼,扫了一圈,簸箕里只有零星的树叶、烟蒂。今年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令让他们倍感轻松。 环卫工人闻红娣负责清扫的区域在店铺、住宅小区最为集中的瑶琳路。往年的大年初一一早,这条路上的烟花爆竹纸屑往往要用车来装运,而今年,闻红娣扫了大半天,没有看到一点烟花爆竹,她只需一把扫帚一只畚箕来回拣着打扫就行了。采访中,记者还见到了正上街巡查的城管工作人员,他们一早就跑了几条街,也没有见到占道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文明过节让他们的巡查工作轻松了很多。 从县双禁办获悉,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县公安部门组织了16组警力全部在主城区的重点小区及路上进行巡查,并在世纪花城、家景星城、石马小区、阳光华庭等小区进行驻守。县双禁办工作人员介绍,虽然除夕当晚主城区还能听到零星的烟花爆竹声,但相比往年已是冷清不少。大年三十以及年初一,县公安局接到燃放烟花的举报3起,销售烟花的1起,均依法得到了处置。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除了非法销售、储存外,还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山林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农林部门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原标题: 首个“双禁”春节百姓宁静整洁过大年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