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标准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1月25日 08:39:34 |
日前,我县出台2019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标准。在结合历年做法和2018年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决定在2019年全省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文件出台之前,继续采用养老金预发模式,并再次提高养老金预发标准。 所谓的预发养老金就是每年计发办法和参数出来之前,企业退休(职)人员暂时不能核定出退休金实际的金额,会按照上一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先执行预发标准,待新一年的计发办法出台后再重新计发。 自2019年1月开始,我县2019年的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标准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25年的人员,每月预发标准为1450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人员,每月预发标准为2000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人员,每月预发标准为2500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35年不满40年的人员,每月预发标准为3500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40年以上的人员,每月预发标准为4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待2019年全省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文件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计发核定并补足待遇差额。 |
原标题: 我县再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标准 |
作者:记者 陈燕 通讯员 戴红磊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