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5月23日 08:33:29 |
推进“网上一体化”改革 日前,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何某老伴与范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从立案受理到拿到赔款只用了三天,这背后折射出的是桐庐法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改革的成果。 日前,何某的老伴驾驶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范某驾驶的小汽车,造成何某老伴当场昏迷。经县交警大队认定:何某老伴无责任,小汽车车主负全责。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何某无奈只能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何某老伴仅用了三天便拿到了赔偿金。 去年8月,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驻桐庐法院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桐庐法院正式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改革。 为了保障这次改革的顺利进行,县法院深入贯彻“分块调解”机制,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并对重新鉴定申请流程和时间进行了规范。“当事人可以对照《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明细表》,根据自身受损害的情况大致明确可获赔金额,这样一来既遏制了因当事人不了解赔偿标准而滋生的司法“黄牛”介入空间,也为我们下一步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重新鉴定周期长、耗时多、当事人往往要参加多次庭审的情况,在案件处于引调阶段即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及联系函,告知其如申请重新鉴定则需在收到联系函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如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放弃重新鉴定权利,去年8月以来所有案件开庭次数均只有一次,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死亡)赔偿金等项目中,针对没有争议的赔偿项目,经调解确认,当事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即可收到赔偿款,有争议的项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之下则进入后续诉讼程序,这样一来,当事人的矛盾就能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也保障了双方权益。 |
原标题: 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
作者:通讯员 王涛 实习记者 裴佳欢 记者 陈燕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