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助解债务危机 构筑“第一防线”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4月25日 08:56:08 |
日前,有群众向富春江镇政府反映桐庐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兴矿业)因公司法人代表出逃致使自身持有债权难以实现的情况。
当地党委政府对事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富春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负责调解事宜。随后成立了金兴矿业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富春江司法所长担任副组长,调委会继续负责调解。 经了解,金兴矿业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入不敷出。随后,企业法人代表骆某外逃。2013年,骆某被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如此一来,企业进一步陷入破产危机,债权人担心若通过法院走破产程序,债权实现更加艰难。 针对这种情况,调委会立即展开地毯式排查,从各乡镇(街道)中选出若干个较为知悉情况的债权人作为临时代表,通过他们掌握全部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及联系方式,再逐一进行当面确认。并联系建设银行、桐庐农商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县经济侦查大队,确保债权统计准确完整。在摸清债务状况后,调委会与债权人为找出最佳对策纷纷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终于获知了桐庐汇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矿业)愿收购金兴矿业的好消息。调委会及时与汇鑫矿业取得了联系,并及时与骆某沟通,骆某最终表示同意转让。随后,调委会与194名债权人依次进行谈话,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大部分债权人都同意了初步方案。 期间,调委会两次组织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说明债权债务情况,征求债权债务拟处理方案意见,最终达成由汇鑫矿业接收金兴矿业的转让,再由受让方将转让款按比例分三期支付给全体债权人的一致意见。在此期间,调委会也多次协同县人民法院赴监狱与骆某取得联系,及时传达进展情况。 经多方努力,汇鑫矿业与金兴矿业签订转让协议并办理了转让手续。调委会则根据协商内容起草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企业及全体债权人共同签署。 本案调解以最大降低债权人损失、援救企业生存危机为目标,以调解转让的方式将1.1亿元的债务损失降到较低点,妥善疏导了矛盾,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且将金兴矿业从破产边缘拉回。该起案件为全县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典型示范。 富春江镇调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更贴近群众,更强调灵活性,也更为群众所愿意表达诉求,它在强调公正、合法的同时,也逐步规范化,与司法程序也逐步得到衔接,是推广“枫桥经验”的一大亮点。近年来,我县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已基本建成由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信息员构成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调解全覆盖网络,初步实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目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防线”作用,为“枫桥经验”创新新载体、充实新内容。 |
原标题: 人民调解助解债务危机 构筑“第一防线” |
作者:实习记者 裴佳欢 记者 陈燕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