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考试通过教练“煞费苦心”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1月04日 09:07:07 |
【案例】
驾培学校教练员汪某第一次带学员,奈何学员理论考试一直不及格,这可愁坏了他。随后,他经过老教练的指点,联系了专门做驾驶证理论考试“生意”的刘某,试图通过作弊的方式,让学员通过理论考试。 2017年4月,汪某当上了富阳某驾校教练,招收了学员阿兰。第一次当教练,汪某很重视,教学热情也很高。可由于阿兰的文化程度较低,驾驶证资格考试的理论考试考了好几次,一直没通过。汪某不想失去第一笔生意,就让阿兰放心,自己会想办法帮助她顺利过关。 于是,汪某到处寻找解决办法。随后,一位老教练指点汪某,有一些专门做这方面生意的“黄牛”,可以帮助学员考试作弊,通过理论考试。 汪某大受启发,在学校周边的“小广告”上找到了一位“刘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刘某信誓旦旦表示:“3000元一个人,考试包过,不过不要钱!”为了赚到当教练的“第一桶金”,汪某同意刘某的开价,并催促刘某尽早安排。 同年8月底,刘某打电话给汪某,表示可以安排,但涨价到3500元一个人了。汪某劝说阿兰,使其同意通过作弊的方式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汪某把阿兰接到桐庐考场附近。事先等候的刘某拿出一件特制的衣服让阿兰换上,衣服领口装上一个纽扣形状摄像头,阿兰耳朵里塞进了一个耳机,刘某称,会把考试答案通过耳塞报给阿兰。可是没想到,考试进行到一半,阿兰被监考人员抓了个正着。 据刘某交代,自己通过类似的作弊手段,已经帮五六人通过了驾驶证理论考试,用这种方式陆续赚钱了万余元。这些考试作弊设备是其在网上购物平台买来的,一套设备只需700元。 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刘某、汪某均被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被告人刘某单独或结伙被告人汪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跟检察官交代,之前“花钱买服务”的几个考生,基本上都在合格线附近,但自己懒得花精力看书,情愿花三五千元通过作弊来通过考试。检察官提醒广大考生,驾驶车辆非同儿戏,层层考试更不是“形式主义”,且不可投机取巧,不要等到成为“马路杀手”,才意识到驾校培训的重要性与严肃性。 |
原标题: 为求考试通过教练“煞费苦心” |
作者:记者 钱 晶 通讯员 桐 检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