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法治惠民的短板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9月15日 08:22:26 |
不久前,《人民日报》一篇题为《陈召拿到了胜诉判决书》的报道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河南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帮助陈召(化名)拿到了胜诉判决书。 妻子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陈召打完第一场官司,就决定放弃。原因在于耗时2个多月,交了5000元律师费,这场官司仅确认了妻子与所在企业的劳动关系。接下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3个孩子还要读书……陈召耗不起时间,更掏不起诉讼费。而事情峰回路转的关键在于永城市司法局免费为他指派律师。3年时间、7场诉讼,陈召没花一分钱,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书。 一纸判决书,对陈召个人和他家庭来说,是份“迟到的安慰”。对整个法治文明建设来说,正是法律援助这一平台惠及困难群体的一个写照。像陈召一样,近5年河南有81.8万名困难群众受益法律援助,涉及47.2万件案子。透过例子和数据,我们可以感受到法治文明所带来的温度与力度,既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又是个由点到面的普法过程。 但不可忽视的是这样一个现实,市场化的法律服务很难延伸到困难群众,因为服务的成本和收益难以适配。要想补上这块短板,让各类群体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那就离不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支撑。试想,如果没有永城市司法局和免费律师的雪中送炭,这场官司对陈召来说更像“二次伤害”。 “公共”两字,正说明这一平台是公有的、公用的,是要覆盖多数人群的,是要更好地满足各类群体法律服务需求的。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这一平台更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可喜的是,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为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指明了方向。这是在响应群众期盼,是在深化法治文明建设,需要的是一个长期过程。随着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程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强、法治正能量的传递才能驶入“快车道”。 |
原标题: 补上法治惠民的短板 |
作者:滕晶晶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