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坚定建设法治政府决心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6月29日 08:33:45 |
县长出庭应诉 乡镇长旁听庭审 本报讯(记者 陈艺琨)昨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上诉人陆某诉桐庐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县长方毅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全县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教育。此前,陆某诉桐庐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0日作出判决,认为被告方已经履行了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原告要求撤销案涉《回复》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以支持,驳回陆某诉讼请求。陆某不服,提出上诉。 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综合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原被告双方围绕桐庐县政府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这一争论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1小时30分,桐庐县人民政府从法律依据、相关程序等方面入手,证明其法定职责已经履行到位。法庭决定本案择日宣判。 方毅进行最后陈述。他指出,本案从小处看,是一个村干部政治权利的问题;从大处看,却也反映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基层民主法治的大问题。县人民政府仅有权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村民自治行为实施程序监督,无权也不能撤销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这正是政府的职能边界,不越权、不滥权,既是政府自身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基层民主和法制的高度尊重。 方毅强调,村干部是一个村的带头人,承载的是广大村民的信任。村干部的职务不是权力,而是一份责任、一份担当和一份奉献。上诉人在村与企业发生利益纠纷时,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采取不理性的解决方式,希望广大村干部能引以为戒。眼下,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已经结束,希望上诉人从村务大局考虑,从全村百姓的福祉考虑,支持新一届村两委工作,全村人民齐心协力把村庄建设成富裕村、美丽村、民主村与平安村。 近年来,我县着力实施法治意识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创新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全面进步,“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越来越浓厚。 如今,我县连续两年在杭州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此次出庭,是县长方毅第三次出庭应诉,全县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教育,既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也昭示了桐庐县建没法治政府的决心。
|
原标题: 我县坚定建设法治政府决心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