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3月31日 08:25:58 |
本报讯(记者 何妤 通讯员 陈锡威)近日,我县积极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落实责任,严格执行。 清明将至,天气转暖,高火险天气逐步增多,农事活动日益频繁,上坟祭祖、春游踏青人员等野外用火行为迅速增加,森林消防形势日趋严峻。我县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清醒地认识到森林消防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早对当前至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真正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坚决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确保将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同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提高社会对森林消防安全的关注度,并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的新风尚,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 此外,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林区禁火相关规定,增加巡查护林力量,加大巡查护林密度,在重点林区、森林旅游景区、坟山墓区等上山路口增派力量设卡把守,发现人员带火种上山,及时做好收缴和寄存工作;采取堵疏结合、监管并重方式,公墓区推行祭祀性用火定点集中焚烧模式,散坟墓区采取定人跟踪或分块负责措施,消除监管薄弱环节。 就各级森林消防队伍来说,要发挥森林扑火的骨干力量作用,适时集结、靠前布防,全面检修、补充扑火机具,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要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上山游客参与扑打火头,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参加扑火行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森林消防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机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市民可以拨打110、64623791,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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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我县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