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小常识 破解盗窃案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4月25日 08:22:06 |
霍姆斯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基层办案之难往往不在于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之间如何来回穿梭,而在于如何依托并不完美的证据,客观、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办案子,就是办证据,有时“小常识”也可能成为突破案件的突破口。 从检4年,让桐庐检察官毛利军感触至深的是4年前参与办理的一起盗窃案。案情非常简单,犯罪嫌疑人季某某涉嫌在某酒吧内盗窃一台手机。在客观案例证据中有两段视频:第一段酒吧内的监控画面中,一台手机放置在桌上,画面上方是一排三角旗,突然一个黑影触碰到手机,手机消失在监控画面中。季某某辩称,其走路时可能碰到了手机,导致手机刚好被旗子遮挡,酒吧人来人往,很可能是过往人员所偷;第二段视频中,季某某在走出酒吧时一边玩着手机,一边将一个黑色物体放入口袋。季某某辩称黑色物品是酒卡,但由于案发时为夜晚,很难辨认究竟为何物。 一时间,案件办理陷入僵局。如何对案件进行下一步的补证,成为摆在眼前的难题。虽然前期公安机关已经对该视频进行了处理,但毛利军觉得有必要找更专业、权威的鉴定机构以寻求突破。于是,几经周折,找到了具有专门视频处理资质的杭州某司法鉴定中心。 在陪同鉴定人员在进行视频处理时,毛利军提出对季某某手中拿着的手机进行放大清晰化处理,发现手机顶部有一处不漏光而两边漏光,而这恰恰是某品牌手机其中一款特定型号的标志性特征“刘海屏”。最终,鉴定机构作出了“监控画面中手机具有‘刘海屏’,符合手机某特定型号特征的鉴定意见。”根据季某某供述,其仅有一台其他型号手机,因此其手中拿的手机正是被盗的手机。最后,该案成功破解,鉴定人员参与出庭质证,季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感言 任何细微的证据都可能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无论案件大小,都需要承办人深耕细办。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既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也要有广博的生活阅历,生活是办案的老师。因此遇到存疑案件,不可轻言放弃。探究事实真相,积极起诉,是检察官对法律的担当;穷尽合法手段,存疑不诉,是检察官对事实的尊重。 (通讯员 桐检 记者 徐文静 漫画来源网络) |
原标题: 巧用小常识 破解盗窃案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