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说“不”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9月27日 08:11:54 |
县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周昊: 《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说“不” 不少人有被性骚扰的经历,尤其是成年女性和孩子,更容易成为不怀好意之人性骚扰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10条为备受性骚扰困扰的人带来了好消息:性骚扰行为被纳入到《民法典》的保护范畴,尤其是当性骚扰行为还不足以构成犯罪或者受到行政处罚时,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典》最新的规定起诉性骚扰的实施者,主动出击! 《民法典》第1010条保护哪些人?妇女、儿童毫无疑问包括在内,令人可喜的是,男性也没有被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也逐渐成为性骚扰的侵害对象,《民法典》的这份包容,正应了网上流行的一句话:男孩子在外面要好好保护自己! 性骚扰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民法典》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非穷尽式列举了性骚扰的方式,也就是说,只要是性骚扰,无论其具体行为方式如何,都可能受到《民法典》的制裁。 不仅如此,《民法典》第1010条第二款还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有义务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落实单位的预防和保护责任,防止单位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助纣为虐。 |
原标题: 《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说“不”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