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全省通办”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8月05日 08:26:53 |
无需回原籍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 叶晶 通讯员 王志伟)“没想到在桐庐就能办理东阳市的身份证,不用两头跑了。”日前,在桐庐就业的杨女士来到分水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帮助10岁的女儿跨市域申领了居民身份证。而这得益于浙江省率先推出的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便民措施。 7月7日,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关于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的通知》,即日起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截至目前,桐庐县公安局已为21名省内异地群众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分别是台州5人、衢州5人、温州4人、湖州3人、金华3人、绍兴1人。 市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按照“异地采集受理、原籍审核签发、统一制作发放”的业务流程和省厅印发的《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在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那么申领身份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县公安窗口负责人方敏介绍,已满16周岁的,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其中,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监护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异地受理,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提供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不一致的;户口疑似虚假、重复登记的;有其他不宜异地受理的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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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