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升级” 遛狗千万别掉“链”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5月13日 09:16:03 |
本报讯(记者 叶晶 通讯员 陈弟伟)日前,记者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县城中心广场、滨江公园、瑶琳路等地,发现大多数市民遛狗都会牵绳,但也有少数市民在遛博美、泰迪、比熊等小型犬时未牵绳。“尤其是晚上,还是会碰到不栓狗绳遛狗的人。有时候带孩子在公园散步,身边突然会蹿出犬只,让人感到害怕。”市民徐女士提出,希望市民在遛狗时系好狗绳,别让爱犬被他人嫌弃。 “虽然大部分养犬人认为能控制自己的宠物狗,但近年来遛狗不牵绳导致的宠物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徐魏介绍,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也对狂犬病的预防和管理作出了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流浪无主犬的收容力度,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劝导督促养犬市民牵好绳、管好狗,共建和谐桐庐、文明桐庐。同时,提醒广大养犬市民,在遛狗途中应及时清理犬只产生的粪便,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的文明整洁。 |
原标题: 动物防疫法“升级” 遛狗千万别掉“链”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