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5月21日 08:44:16 |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 不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 日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7月1日起,骑车不戴头盔、改装电动车、6岁以下儿童不坐儿童座椅等违规行为都将按照《条例》进行统一管理,并辅以明确的惩处措施。 《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明确定义: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和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据了解,至2019年底,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2880万辆,近年来每年以10%以上的幅度递增,且未经登记或备案上路行驶的也不在少数,存在非标车数量庞大、违法行驶、无序停放、交通事故等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的实施也将为电动自行车上路戴上“紧箍咒”。 眼下,离《条例》实施已不到两个月,电动自行车车主是否已准备好? 5月19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经过15分钟的观察,记者发现该路口共经过150余辆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有25辆,违规率16%,八成以上的电动车车主在佩戴头盔、载人行驶等方面很好地遵循了《条例》的要求。 “前两天《条例》出来我就看了,肯定会遵守相关要求,规范骑车。”市民王丽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如今小儿子正是上小学的年龄,每天上下学都需要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她认为,骑电动车戴好头盔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负责,但是她也提出一些现实的困难:“儿童座椅应该如何安装?安装流程和标准有哪些?希望专业人士给出指导。” 同样有此困扰的还有市民陈女士。当日上午,陈女士带着孩子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完事准备回家,然而她准备的“儿童座椅”风险有些大。只见陈女士拿出了一个小板凳放到了电动车的脚踏板上,并让三岁的孩子坐在了小板凳上。记者发现,如此简陋的“座椅”在行驶过程中无任何安全措施,一旦车辆转弯、急刹车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仍有部分电动车车主不仅不戴头盔,在通过红绿灯时还边玩手机边骑车,还有市民给自己备好了头盔却忘了给孩子戴一顶,且有些孩子坐在电动车上与大人“背靠背”,十分危险。 “和开车相比,骑电动自行车发生意外的危险系数相对较高,戴头盔是给自己加一道保险。”市民孙先生说,去年他骑电动自行车发生意外,导致脚部骨折,虽然没有伤及头部,但这让他意识到骑车时做好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条例》明确规定,不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条例》还对电动自行车改装进行规范,如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如果拒绝恢复电动自行车原样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扣车。 针对电动自行车无保险的隐患,《条例》也给出解决方案。以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将像机动车驾驶员一样,可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条例》明确,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记者 应致远 金轶润) |
原标题: 不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