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将好友告上法庭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4月16日 08:45:19 |
委托炒股亏了20多万,不守“无论盈亏各承担一半”口头约定 一女士将好友告上法庭 法院提醒: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委托炒股当签订书面合同 本报讯(记者 陈燕 通讯员 童法)近日,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纠纷案件,原告因被告拒绝履行当初“无论盈亏各承担一半”的口头约定起诉,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承担损失的30% 2015年,赵女士在朋友王先生的劝说下开始炒股,因为对股市交易一无所知,赵女士就将自己的资金账户委托给王先生进行操作。两人口头约定炒股无论盈亏,各承担一半,但未签订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关于具体的委托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均无明确的书面合同。 2015年的股市经历了“过山车”行情,半年时间,赵女士投入50万元本金,几个月后只剩20多万元,亏损近一半。但更令赵女士不解的是,当初明明说好亏损各承担一半,结果王先生以没有书面协议为由不愿意承担亏损的一半。后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炒股损失的一半。 县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虽然未签订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但是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原告向被告提供账户及密码,并汇入相应的资金,由被告负责该账户内的股票买入卖出操作,事实上被告已履行了代为原告炒股的这一主要义务,故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关于委托炒股期间双方的损失承担比例问题,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法院认定委托炒股期间的损失由原告承担70%的责任,被告承担30%的责任。最终判决王先生赔偿赵女士委托理财损失8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委托炒股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而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很多。法官建议广大市民,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而委托炒股须谨慎再谨慎,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有纠纷,也会有保障。 |
原标题: 一女士将好友告上法庭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