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上捡手机占为己有这位乘客摊上事儿了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1月23日 08:29:36 |
日前,在“雷霆2019-1号”集中行动首日,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方樟斌收到了一面群众送来的锦旗。 1月6日,城南派出所接到市民方女士的求助,称其在乘出租车时手机被人拿走。因为手机里有很多重要客户的资料,如果遗失了就非常麻烦,所以方女士很焦虑。民警方樟斌得知情况后,立即开展案件侦破。 方樟斌通过仔细查看出租车公司的车内监控,发现方女士的手机被后面上车的一名乘客拿走。由于车内监控无法显示乘客的去向,方樟斌围绕乘客下车的位置调取了周边的监控,通过调查走访,成功找到了正准备去刷机的傅某,为方女士追回了手机。 据了解,傅某今年35岁,在某酒店前台工作,当天在方女士下车后再上车,发现方女士的手机后就偷偷放了起来。因为平时生活不是很宽裕就想着把手机据为己有,因为无法破解手机密码就拿到手机店去刷机,没想到民警出现了。 目前,傅某因涉嫌盗窃被我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有市民疑惑,在出租车上捡一部手机据为己有涉嫌盗窃是不是太严重了?据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本案中,傅某在出租车上捡到手机时,主观上明知手机是其他乘客遗落的私人财物;客观上,方女士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时,无论出租车司机是否知情,在出租车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司机基于事实上的管理,有暂时保管的权利和义务。而傅某趁出租车司机及其同伴温某不备,悄悄将手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行为特征,而且涉案手机案值较大,因此涉嫌盗窃。 警方提醒,凡在有专人管理的范围内“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请交给所在场所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若是占为己有,可能也会像傅某一样“摊上事儿”。 |
原标题: 出租车上捡手机占为己有这位乘客摊上事儿了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赵鎏杰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