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拘留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12月28日 08:37:03 |
本报讯(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许翠)近日,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横村镇横富路一厂房处发生一辆踏板摩托车撞行人事故,被撞人员受伤倒地,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当场逃跑。 县交警大队横村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由于天色已晚,加之又是阴雨天,现场可以留给民警的线索非常有限,除了一条长约三米的地面刮痕,什么也没有留下。 根据报警人口头描述的车型、车辆颜色、车辆逃逸方向、驾驶员体态特征等线索,民警调取了事故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终于在距离事故现场一公里外的监控里发现了疑似嫌疑车辆的踪影。但由于当时的能见度差,给调查追踪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可办案民警并没有放弃,在一处照明条件较好的监控内,隐约可以看清肇事车辆所悬挂的车牌是浙ADR**9,一路追踪到莪山畲族乡的一处监控范围内,嫌疑车辆消失在了监控的死角里,案件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民警转变思路双管齐下,兵分两路,一组开展走访工作,另一组跟报警人继续深挖其他线索。最终,在当晚22时锁定了肇事驾驶员郑某的住处。但经了解,其家中有一位年近九十岁的爷爷,为了不给老人造成影响,民警决定等天亮再上门。 第二天一早,郑某已经外出上班,民警在他家中发现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踏板摩托车,通过对车辆的勘查,发现车体有新鲜的挫划痕,与事故现场的痕迹相吻合,但车身上的车牌不见了。民警电话通知郑某,责令其投案,随后在郑某家阁楼内的屋檐中找到了当时挂在车上的浙A*R03*号车牌。郑某说就是怕交警查到才把车牌拆下来并藏匿起来。经查,该号牌是郑某本人的另一辆已经报废的摩托车号牌,并非肇事当时驾驶的车辆号牌。 最终,郑某因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被记12分,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三天;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款人民币200元;因摩托车未缴纳强制保险,处罚款人民币312元。 |
原标题: 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被拘留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