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车费退还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6月15日 08:41:20 |
市民刘女士来电反映,其于5月28日9:10在分水镇汾江路汾江派出所旁,乘坐分水至桐庐直达快车,车牌号:浙A2H176,其称当天共三人乘车,缴纳三人车费19.5元。但其在发车前因事无需乘坐该车,联系售票员要求退费被拒,在告知打算投诉后,售票员只退还了10元,现来电投诉,请相关部门帮助处理。 县交运局回复,根据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了解,运管处已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同意退还乘客剩余的车票钱,并向乘客表示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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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应致远 通讯员 柯 斌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