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车辆被盗 报假警被拘留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4月17日 08:45:29 |
刘某报警称自己的轿车被盗,可是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报警人刘某却要面对法律的处罚。事情又是怎么样的呢?
4月7日下午1点左右,县110指挥中心接到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横村镇方埠某小区门口的一辆浙D号牌的雪佛兰轿车被盗,并明确告诉接警员已去过县交警部门查询,并没有因违反交规被拖车。 横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刘某告诉民警车是全款付清的,车子前一天还停在小区门口,当天发现车辆不见了,怀疑被偷了。由于刘某所说的小区内没有监控,警方一时无法确定车辆是否停放在这里,更无法确定被盗时间。 民警一方面从小区附近路段的监控入手查找车辆的行驶轨迹,另一方面继续向刘某了解情况。在进一步询问中,刘某肯定车子是被偷的,她平时没有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和感情上纠葛。在监控的查找中,民警很快发现了车辆的行驶情况,而且确定是一名男子在驾驶。当民警将男子的照片提供给刘某时,她表示与男子并不认识。 从监控画面的追踪中,民警发现男子的行为并不像一名小偷,反倒更像车子的主人。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感觉刘某并没有提供真实情况。很快,民警联系上了驾车的男子郑先生,他的回答更加印证了民警的判断。 郑先生告诉民警,他跟刘某之前是夫妻关系,按照双方离婚时协商,车子目前归他所有。得知情况后,民警把刘某叫到了派出所。此时,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刘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刘某前段时间因感情不和与郑某离婚,双方在绍兴经营一家服装店。离婚时,双方就小孩归属和相关财产分割都签署了书面的协议,关于这辆车,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归男方所有。可是,刘某后来觉得自己吃亏想拿回车子,就赶到桐庐与郑先生协商,但协商无果。于是,刘某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通过编造谎言和歪曲事实,让公安机关“帮忙”将车拿回来。 目前,刘某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警方提醒,“110”报警平台是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反映诉求的高速通道,谎报警情不仅浪费警力和公共资源,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
原标题: 女子谎称车辆被盗 报假警被拘留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赵鎏杰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