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12月01日 08:37:13 |
一位市民问:尿毒症病人进行门诊透析治疗的,是否可以报销?
记者:咨询县社险办了解到,目前我县实行尿毒症门诊透析单病种结算,参保人员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须进行门诊透析治疗的,实行定点管理。目前暂定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桐庐县中医院、桐庐富春江医院为门诊透析定点医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透析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社险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透析定点医院治疗,纳入医保范围内的门诊透析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透析人员个人承担10%。患者住院发生的透析费用按普通住院结算,在非透析定点医院实行门诊透析治疗的按规定病种门诊结算。 一位市民问:哪些属于规定病种? 记者:县社险办工作人员介绍,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艾滋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规定病种范围可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
原标题: 你问我答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