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逾期记录保存年限5年改7年?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11月28日 08:16:18 |
人民银行:实为假消息,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仍为5年 最近,市民邵女士的朋友圈里,不断有朋友转发一条“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将由5年该为7年”的消息引起了她的注意。“我之前有一笔超过一天的还款记录,是不是也会变成逾期的不良记录,被记录在册?” 打开邵女士转发的链接,记者注意到,这是一条由某商业公众号最先发布的消息,消息称,征信系统出台新政策,不仅将不良记录保存周期提升至7年,而且超过还款日一天就算逾期,连续三次逾期就会进入“黑名单”。该条文章的下方,已经有数百位网友留言点评,确实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忧。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桐庐县支行核实情况。该行综管部负责人在看完记者提供的链接后说,这其实又是拿逾期记录保存期限做文章的假消息。“目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逾期记录的保存期限,自还清欠款之日起为5年。”该负责人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作为正在实行的行政法规,不会说改就改,任何变动,都会由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修改。 而对于邵女士担忧的逾期一天也会变成不良记录,该负责人表示,逾期多少天会构成不良记录,取决于商业银行各自对风险的判断程度,对贷款业务和信用卡业务的不良记录认定又有所不同。一些比较“较真”的银行,信用卡逾期3至5天也作为不良记录报送至征信系统,她提醒市民朋友,在使用银行卡办理相关业务时,尤其是信贷方面,要严格履约,避免一时疏忽给自己留下信用污点。 该负责人表示,邵女士及其他市民若对个人征信有担忧,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后查询自己的征信情况。记者也留意到,目前,该转发不实信息的链接已经被删除。 |
原标题: 个人逾期记录保存年限5年改7年? |
作者:记者 叶钽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