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看中“支付宝” 屡教不改伸黑手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08月18日 09:06:03 |
俗语常说,家贼难防!可是来家里玩儿的朋友也成了“家贼”,这让当事人满心郁闷。近日,县检察院认为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而盛某之前因盗窃罪被判刑,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又再次犯罪,将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今年4月的一天,小贺的朋友盛某来出租房找他,两人在出租房内一起吃晚饭后,小贺说要去银行取钱就出门了。盛某就留在出租房里玩电脑。此时,小贺的手机还插在电脑上充电。趁小贺离开后,盛某用手机登录小贺的支付宝转账给卖游戏装备的卖家,转账成功后立刻把转账记录和交易短信删除了。原来,有一次小贺在操作支付宝时,被他看见了密码并偷偷记下了。 而小贺在ATM机取钱时发现卡里的余额不对,打电话给银行查询后才得知,在他离开出租房不久,银行卡内就有一笔钱通过第三方支付软件转走了。于是,小贺回到出租房质问盛某,还在手机支付宝的回收站找到了那笔转账记录。无奈之下,盛某只能承认并保证当晚12点前肯定把钱退还。 然后,盛某继续玩电脑到凌晨,期间盛某以还钱为由向小贺借用手机,趁机分两次转出4800元。等盛某走后,小贺发现支付宝里又多出两笔转账记录,就打电话询问盛某。盛某说这两笔钱已经申请退款,第二天钱会自动退回支付宝账户。直到第二天下午,小贺也没等到“自动退款”,盛某见瞒不过去了就承认是他偷偷转走的并保证会尽快归还。 小贺碍于朋友情面,也就没有多说什么。谁知,盛某却变本加厉,不仅编造各种借口不还钱,甚至在小贺出租房留宿时,趁小贺熟睡偷偷用小贺的手机分三次转走支付宝里的3000元。就这样,盛某前前后后一共从小贺的支付宝转走了10000多元。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与财务或身份信息有关的重要物品,以免泄露信息,给他人造成可乘之机,防人之心不可无,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一旦发现异常,可及时报警求助。 |
原标题: 窃贼看中“支付宝” 屡教不改伸黑手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桐检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