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车主逃费“第一案”想开去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08月17日 08:43:26 |
近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官司,这起被称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状告车主逃费“第一案”的官司,涉案金额虽然只有1470元,但长期停车不缴费的车主被告上法庭,意义重大。 据杭州市城管委停车监管中心统计,从去年7月9日到12月底,全市有400多辆车子欠道路停车费在300元以上,其中六成集中在300到500元,有个别车辆欠费在5000元以上,可见停车不缴费,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并不少见。 不同区域收费标准不同,假如按每小时10元计费,停车时长最长有逾20天,按5元计费,停车时长最长就超40天,这样的车辆长期停留放置在小区和公共场所以及道路上,就成了大家讨厌的“僵尸车”,不仅有碍观瞻、影响环境,更是对公共权益和公共空间的侵占。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如果说无主或是套牌车辆,处理起来困难重重,那么对有明确车主的车辆进行强制性处置,可有效震慑类似情况发生。 在笔者看来,通过法律途径对长期停车不缴费的车主进行追缴追责,是维护公共权益的一个新高度。生活中,遇上问题,大部分人总是习惯找熟人、讲情面,久而久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威严就受到了挑战,甚至让人产生等事情发生了再处理也来得及的想法。如此一来,社会的法制建设就难以落实、推进。但若出现了损害公共权益的事情,不讲情面,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且将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和名誉的话,那么在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时候,想来大部分市民在选择怎么做之前会有更多考量,自然就更谨慎。 可见诉至法律来解决长期停车不缴费问题,不仅对这类情况有实际效用,对真正建设法治社会影响更深远。 |
原标题: 由车主逃费“第一案”想开去 |
作者:■ 何 妤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