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路上 请文明出行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04月29日 08:15:26 记者 黄明芳 俞 璘/文 胡一锋/摄 |
——不文明出行酿成事故警示录
红灯亮了,过马路;隔离护栏,跨过去;电动车上,带个人……一个个看似不起眼的不文明出行行为,在道路交通中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带来了多少后悔、眼泪和伤痛。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反思种种不文明出行陋习,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今天,本报“天天民生”选取并解析了9类因不文明出行行为酿成悲剧的真实案例,再次呼吁:行在路上,请文明出行,为别人,更为自己。 案例一 闯红灯
【事故回放】2012年9月24日0时许,洪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32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途经迎春南路交叉口时,该路口只有左转弯车道为绿灯,但直行的洪某并没有踩下刹车,照旧直行。然而,同时沿迎春南路由北向南直行的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行至此路口,同样没有停止前进,两车均闯红灯行驶至路口中央发生碰撞。此次碰撞不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更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交警提醒】交通信号灯在道路上的作用不单单是约束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准则,更是确保交通出行安全的保护伞。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是每个人的基本常识。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谨记“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钟”。 案例二 酒驾 【事故回放】2011年6月25日20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尼桑天籁私家车,行至春江路与学圣路交叉口,突然撞上路边花坛,巨大冲撞力导致车身撞上石墩后反弹,又撞上路边的一辆公交车。经过两次严重撞击,该私家车直接报废。交警对私家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发现他已属于醉酒驾驶,不仅车辆报废,还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交警提醒】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占道行驶 【事故回放】2013年1月15日17时30分许,周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32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途经江南镇舒湾村地段,与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驾驶人陈某当场死亡。虽然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各负同等责任,但占道行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陈某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交警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除了采取戴头盔等适当的保护措施外,最重要的还是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分守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而驾驶非机动车侵入机动车道,无疑是拿血肉之躯叫板机动车,后果可想而知。 |
原标题: 行在路上 请文明出行 |
作者: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