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条新政策再掀土地调控风暴 |
http://www.tlnews.com.cn/2010年03月17日 07:24:58 桐庐新闻网 |
整治“囤地、炒地”行为 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 “开发商拿地先缴20%保证金、1月内付清地价50%、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编制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 《通知》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工、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除了确保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及时开发外,“19条新政策”的核心思想是整治“囤地”、“炒地”行为。《通知》对土地出让底价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一年内付清。这些土地出让中的具体规定,相对提高了房地产企业拿地的违约成本,用价格杠杆抑制了部分房地产企业惯用的“空手套白狼”手段及囤地行为。 “这些土地新政策的出台将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对于这些新政策,县国土资源局地产地籍科科长方新这样分析。此外,他还指出:“其中新政策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等内容,在近几年我县已经开始实行。此外,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国家相继出台的几项新政策看,主要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县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还是比较健康平稳的,所以说这一部分的规定内容对我县的影响应该不是很大。” 采访中,有些开发商明显感觉到土地新政策带给他们的压力,他们认为文件的出台,会对开发商的资金链形成压力,遏制部分炒地、囤地行为,引导楼市健康发展。如今将首付款提高到50%,尤其是对目前凭借销售回款支付后续土地款的很多较小的房地产企业影响较大,一些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
原标题: 19条新政策再掀土地调控风暴 |
作者:记者 陈燕 网络编辑:董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