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标志》强制国标首次发布 |
http://www.tlnews.com.cn/2010年01月12日 15:43:33 |
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燃放
本报讯(记者 郑磊)1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首部《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后,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在销售包装上清晰标明“严禁酒后燃放”字样。
据悉,《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标志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应标注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同类产品等内容;标志内容不应与包装物分离。
此外,标准中还规定,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内容须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营商名称和地址、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其中,产品名称应标在醒目位置;产品级别字体不得小于四号字,且对比色度清晰;生产日期标注应采用加盖生产日期印章或采用不易脱落的不干胶等加贴方法,不得篡改。同时,必须标明“在某某年某某月之前燃放”。
标准还强制性要求,必须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标注安全警示语。内容包括:应在室外燃放;远离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在高层建筑物及居住集中地带燃放;此外,还应包括: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燃放等。标准还要求,烟花爆竹产品必须根据类别标注燃放说明。如,摩擦类的拉炮燃放时不允许靠近脸,用手拉拉线;爆竹类的花炮燃放时不允许放在口袋里,发现引线熄灭,不允许再去对同一引线点火;应放在地上燃放,不允许在密闭盒子中燃放。
对于即将要实施的《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少市民拍手称好。市民杨立在得知此消息后表示,目前我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部门对花炮的管理也慢慢走上正轨。“除了对燃放时间、地点的规定以外,现在又公布了烟花、爆竹标志的强制性国标,不仅让百姓在节日期间能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悦心情,又保障了公众安全,防止火灾以及人身伤害。”杨先生期待地说,希望在公布了《烟花爆竹标志》之后,生产地区切实实施标准,同时也在销售中严格管理,以真正保障公众安全。 |
原标题: 《烟花爆竹标志》强制国标首次发布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