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非居民生活垃圾,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除家庭外,各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据了解,杭州现行的单位垃圾清运处置费,是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统一为150元/吨,其中包括处置费55元/吨。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将实行超量加价收费机制。即对非居民用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基准量及以内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40元/吨;超出基准量的,收费标准调整为360元/吨。
产生单位自运生活垃圾至集中处置场所的,基准量及以内的,收费标准调整为90元/吨;超出基准量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35元/吨。
基准量和计量办法,将由市城管委另行发布。办法实施后,环卫收费单位将按重量与容积换算标准,实行按桶计量收费。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31日,市民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均可以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进行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