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县三成电动车主上路未戴头盔
http://www.tlnews.com.cn/  2019年04月17日 09:37:07 星期三  

“新国标”实施后首次专项整治,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23起

昨日,全县三成电动车主上路未戴头盔

4月15日前买的“新国标”车,请于5月15日前注册登记

本报讯(记者 钱晶/文  单佳铭/摄)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落地执行,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开始禁止上路。昨日,县交警部门启动了“新国标”实施后首次专项整治行动。

“有头盔吗?请戴上。”在迎春南路金堂山路口,县交警大队城南中队执勤民警余兴宏对刚刚拦下的一辆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了教育。随后,一辆未按规定悬挂备案登记牌照的电动车也被拦下,交警要求驾驶员将备案登记号牌悬挂之后再上路行驶。“我们9点上路开始专项整治,极少数电动车还存在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但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占比较大。”余兴宏介绍,在县城同时有二十个执勤点开展整治。

在乔林路白云源路口,路边已经停放着三四辆电动三轮车,现场执勤民警介绍,这些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所以暂时不能上路。“这个路口,我们执勤了一个小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三轮车就有六辆,电动自行车有四辆,而未备案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有两辆。”县交警大队城南中队中队长陆春雷表示,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暂时不予处罚,但是需要驾驶员佩戴好头盔之后才能上路,所以很多驾驶员只能先将车停在路边,等拿回头盔并戴好,才能上路。

除了在县城各个重要路口有交警进行专项整治,县交警大队富春江中队、横村中队、分水中队以及江南中队,也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针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截至昨日14:00,全县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23起,其中未悬挂号牌26起,逆向行驶22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5起,违法载人12起。据抽查统计,昨日,全县有三成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

另外,交警部门提醒,对于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作者: 编辑:吴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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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殷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