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会员”更应遵守“契约精神”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6月11日 08:51:49 |
爱奇艺黄金会员吴某就古装剧《庆余年》“超前点播”一事,将爱奇艺公司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结果出炉,被判违法。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主要问题在于爱奇艺未尽合理提示义务。 网民对此并不买账,这并不仅是“未尽合理提示义务”一句风轻云淡的描述,在会员看来,这是一种随意修改会员合约,损害会员权益的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 现下,“会员”无处不在,简单讲,就是花钱买服务。会员的出现,让消费者在相对优势的价格下也能享受相对优质的服务,满足了大部分群体的长期消费的需求。从有偿办理到免费办理,从线下消费到线上消费,会员的形式千变万化。 但万变不离其宗。会员的本质是商家与用户之间建立的在规定时间内的“长期”信任关系。试想一下,顾客办了某家超市的会员卡,却发现商品折扣不一,更低折扣的商品需再花钱办理更高等级的会员卡才能享受。或许费用不高,却无形中损害了顾客的信任与权益。 任何交易,消费者都是弱势一方,互联网也不例外。说好的会员免广告,“外挂”广告还是猝不及防地出现;说好只买一个月会员,却被无限续费;某外卖平台对用户购买的权益重重设限……商家为了一时利益破坏与用户之间的信任,这种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只会长久损害企业自身的发展。 九〇后是互联网的原住民,〇〇后也如后浪翻涌不息。他们对待互联网产品的态度,显得更加挑剔与苛刻,尤其是现下同类的互联网产品越来越多,今天不喜欢这个视频网站,明天就换一个;这个外卖平台优惠门槛太高,那就换个门槛低的。对消费者而言,换一个喜欢的互联网产品只是花几分钟去下载一个应用软件,而卸掉它只需要1秒钟;对商家而言,也许被卸掉的应用软件可能不会再被用户重新下载了。 商家与用户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会员是明确接受商家可提供的服务而为其付费的群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老道理不应在互联网被“废弃”。只有遵循诚信为先的“契约精神”,维护会员利益,提供符合用户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商家才能获得更高黏度的用户,走长走实发展之路。 |
原标题: 互联网会员”更应遵守“契约精神” |
作者:金黄璐敏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