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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05月24日 08:46:26 星期三 |
新闻事件: 在“互联网+”越来越风靡的当下,只要动动手指就可足不出户享受到美味大餐。下雨天、下雪天、三伏天不愿出门,网络订餐已成为诸多市民的首选,不管是零食、小吃还是正餐、夜宵,只有你想不到,绝对没有买不到。但5月1日起《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出台,明确食品摊贩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即有一部分的食品或将从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微博中消失。 ●许智灵(百江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如今,外卖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就餐选择,各类外卖平台也已经成为了解决伙食问题的重要选择。不可否认的是,网络订餐平台确实给消费者就餐提供了许多便利,但因为订餐平台把关不严等问题,很容易出现隐患。近年来,一些被各地媒体曝光无证假证经营的卖家,现场情况触目惊心,作为消费者完全都不知道吃下肚的东西是如何生产的。好在现在相关的规范条例已出,希望后期平台和相关部门能够继续继续严管,一旦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要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处以罚款,或依法吊销许可证,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地净化网络订餐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臧晶萍(百江镇钱家大学生村官) 此前《网络订餐平台自律共建联盟公约》规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平台首页向社会公开;主动定期向食药监管部门报送平台管理数据和信息;对实施联动惩戒的违法商户,在联盟各平台同步采取下线处理,同清同查。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订餐公司必须加大核查力度,当好“守门员”,不给“黑心”小作坊留下生存空间。然而,各地还是黑心作坊被不断曝光。此次我省出台《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黑心作坊的可能,规范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加强监管和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体现。 ●“向前走一步”(网友): 我留意到新规定里明确了这样一条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的范围,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未划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我家小孩现在就在上小学,以前小学附近流动摊贩很多,露天的经营条件,卫生情况和许可证登登问题很多,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销售的“三无产品”也影响着学生的身体健康。随着新规的出台和落地,作为家长看到相关部门对此类经营加大监管力度很欣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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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叶 钽 整理 网络编辑:卢俊 |